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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茶 不少來源不明
2009-09-24 聯合報
消基會調查發現,超過半數市售包裝茶葉不符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部分茶葉原產地、營養成分標示不明,呼籲主管機關應強制要求業者標示原產地,避免低海拔茶葉混充高山茶販售。
消基會調查發現,海拔一千公尺以上區域所栽種的才能稱為「高山茶」,但部分標榜「台灣高山茶」的業者認定海拔五十公尺至兩千三百公尺以上的茶葉都能稱為高山茶,易使消費者混淆。
消基會本月抽查十八件市售茶葉,調查發現,半數包裝茶葉不符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如缺乏容量、廠商資訊、營養成分及製造日期等,還有三成六並未標示原產地。
農委會茶葉改良場場長林木連表示,台灣每年進口兩萬五千噸茶葉,其中四、五千公噸為來自越南、泰國、印度等地的「台式烏龍茶」,中國茶類除了普洱茶外,其餘皆不能進口,民眾選購時可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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